当前位置:首页 > 之学 > 正文

物业服务合同无效的处理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

发布:2024-07-10 19:40:02 127


1,无效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物业合同无效情况下的处理方式

法律分析: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物业管理企业已提供服务的,可请求业主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价格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请求确认物业服务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1、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虽未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但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2、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未征得业主大会的同意或未按业主大会决定的范围而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在起诉前或者一审期间取得业主大会或50%以上业主追认的。3、未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在起诉前或者一审期间有50%以上的业主事后追认的。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3,不履行物业管理协议怎么办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可以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找当地居委会协助调解。协商、调解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经协商或调解,直接向法院起诉。向法院起诉时,应准备好物业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据,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2年内向被告所在地或物业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

4,物业服务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

司法实践中,应审慎认定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问题。确认物业服务合同无效,应在结合具体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所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予以认定。以及能否进而据此宣告其无效。一、什么物业服务合同无效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的订合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物业服务合同无效的处理(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请求认定物业服务合同或合同条款无效的,应予支持: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依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仍以自己名义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3、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有关物业服务的约定,有排除业主以后选择物业管理企业和商定物业服务费权利条款的。4、物业管理企业没有依法取得相应物业管理资质的。5、业主委员会未征得业主大会的同意或未按业主大会决定的范围而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起诉前或者一审期间未取得业主大会或50%以上业主追认的。6、物业管理企业擅自将整体管理服务转托、转让给第三人或将其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发包给第三人的。7、其他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二)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物业管理企业已提供服务的,可请求业主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价格支付物业服务费用。(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请求确认物业服务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1、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虽未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但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2、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未征得业主大会的同意或未按业主大会决定的范围而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在起诉前或者一审期间取得业主大会或50%以上业主追认的。3、未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在起诉前或者一审期间有50%以上的业主事后追认的。三、物业服务合同无效的后果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5,一个物业服务费纠纷案件业主依据合同无效以无效合同能否推掉不

如已提供服务,即使无效,应视为业主接受服务,应支付相应服务费。
什么合同?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不能,合同无效可以参照其他业主缴纳物业费。
一般物业费是要到物价和房管局备案的,合同无效可参照其他业主缴纳物业费

6,物业服务合同无效时有哪些后果

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1)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2)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8)因被撤销而形成的合同无效情形。

7,不履行物业管理协议怎么处理

(一)继续履行合同继续履行合同,即强制履行合同,是指业主、业主大会或物业管理公司违约后,另一方得请求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合同义务,以实现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预期目标。从合同的本质看,合同之所以存在,主要在于促进交易、保护交易、救助交易。当一项交易出现问题时,合同的作用就象医生治病一样尽力使交易脱离危险及重新获得新生,而不是动辄将其扼杀。继续履行合同是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下的一种补救方法。在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后,请求强制履行合同是法律赋予另一方当事人的一项权利。(二)采取补救措施采取补救措施,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采取补救措施予以补正。例如,物业管理公司未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规定作好公用设施维修养护,业主、业主大会可以要求采取补救措施对公用设施重新进行维修养护或者进行修理、更换等等。合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若于履行期内完成予以补正的,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若于履行期届满后完成的,违约的合同当事人还应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三)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一方违约后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额。例如,业主、业主大会违反招投标法的规定,不与中标的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或者在中标后要更改物业管理费这种招投标的核心内容,物业管理公司就有权按照招投标的约定要求违约的业主、业主大会支付违约金。又例如,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双方约定,经过约定的期限,物业管理服务要达到某种程度的水平,而在期限届满后未达到,则应按照合同的约定,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四)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指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时依法应承担的赔偿对方损失的违约责任。赔偿损失是最常用的重要救济措施。它既可以与其他责任形式并用,也可以单独适用。赔偿损失的范围,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有约定的依其约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对赔偿范围的约定,可以是对具体赔偿数额的约定,也可以是对损失计算方法的约定。只要合同中有关于赔偿的约定,当事人就有权依约定请求违约方赔偿。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未约定赔偿范围的,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可得利益损失,但不能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能够预见到的损失。

8,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在无效情况下如何处理

一、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1、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依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2、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二)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二、物业服务合同在无效情况下的处理方式(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请求认定物业服务合同或合同条款无效的,应予支持: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依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仍以自己名义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3、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有关物业服务的约定,有排除业主以后选择物业管理企业和商定物业服务费权利条款的。4、物业管理企业没有依法取得相应物业管理资质的。5、业主委员会未征得业主大会的同意或未按业主大会决定的范围而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起诉前或者一审期间未取得业主大会或50%以上业主追认的。6、物业管理企业擅自将整体管理服务转托、转让给第三人或将其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发包给第三人的。7、其他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二)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物业管理企业已提供服务的,可请求业主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价格支付物业服务费用。(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请求确认物业服务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1、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虽未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但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2、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未征得业主大会的同意或未按业主大会决定的范围而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在起诉前或者一审期间取得业主大会或50%以上业主追认的。3、未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在起诉前或者一审期间有50%以上的业主事后追认的。合同的效力是很重要的,也是整个交易中最为关注的,物业服务合同作为一个特殊的服务合同,有其他合同的一般特性,所以说它的无效并不必然导致整个合同的失效。所以具体问题具体解决。对比上面所述,考虑下自己的情况
如果业主在与物业签订合同之前了解情况,知道物业正在办理资质,则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合同法里有这个规定,合同双方可以追加认可.如果物业方隐瞒真实情况,则合同无效

9,确认物业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期内出现问题怎么办

一、确认物业合同无效的情形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不得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进行抗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有权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合同(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者其相关条款无效:(1)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他人而签订的委托合同;(2)物业服务合同中免除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家汇总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责任、排除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主要权利的条款。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的,业主有权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不久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合同期内出现问题怎么办(一)保修期内的公共设施出问题了怎么办保修期内的公共设施出现问题主要由安装方负责维修或更换。流程为:业主向物业反映问题,物业受理投诉,在保修期内的公共设备设施,物业向开发商提交联络单,由开发商联系安装方到现场更换。如果物业一直未协调处理,可以先明确下是在那个环节出了问题,是物业不联系还是开发商不联系,或者联系了安装方不到现场,开发商一般都扣安装方的余款。如果属于顽固问题,在保修期内一直未给解决,一旦出了保修期这问题就成遗留问题了,就不好判定了,最好能和物业公司进行沟通,跟进进度。(二)物业无故涨物业费怎么办业主可以查看物业公司的收费许可,上调价格是否经过发改委的审批,如果未经审批,可以向12358举报投诉。如果业主认为物业涨价与服务不符,对物业服务有意见,可以向所在区的物业办投诉,由物业办进行调查处理。(三)物业服务不到位怎么办业主应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和房屋合同的规定,分清小区内哪些问题应该由开发商负责,哪些问题应该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如果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可以向本小区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沟通,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如果小区内无业主委员会的,业主也可以向所在区的物业办或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工作人员会去调查,要求物业公司整改,拒不整改的,将上报物业处,在物业公司的资质考核时进行处理。(四)物业服务不好能不拒交物业费吗如果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而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是可以依据物业合同对业主拒交物业服务费的违约行为起诉讼的。因为如果物业公司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物业服务,则业主拒交物业费的行为就是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应按约定支付服务费。如果物业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则业主可以收集证据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以上便是确认物业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期内出现问题怎么办的具体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当然,在实践中,有更多关于这的问题,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具体联系我们律师,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进行专业的法律分析。

标签:


相关推荐

分享到